一元购定性为赌博和诈骗:狂欢真的会终止?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11-28 浏览:106 海淘动态
一元购这个危险的游戏,在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网络一元购业务的定性和处置意见》后,似乎已经走到了商业模式的尽头。一在这份定性意见中,央行金融市场司首次将一元购定性为赌博和/或诈骗。这让整个评论市场为之吐了一口气我就说一元购是赌博嘛?只不过大家都在等待另一只靴子实实地掉在地上。另外,国内最著名的一元购项目,网易一元购早在2017年1月,便祭出公告,以1元购业务将进行系统升级维护调整为由,似乎实际终止了一元购项目的正式运营,监管的先机掌握得很是火候。不过,一元购的狂欢真的会终止吗?相信善于吸睛的媒体一定会来一个重磅新闻,善于情感用事的吃瓜群众一定会为之点赞,不过如果大家认真研读这份文件,多多少少会泛起些许失望的。这就像曾经有法院判决某小区地下车库属业主共有的判决出炉时,全国的小区业主都奔走相告法院正式判决小区地下车库属业主了!这种对判决,或对法律的断章取义,一定会造成更多的误读!二在定性意见中,大家注意措辞是这么表述的:部分网络一元购属于变相赌博行为、对纯粹以1元价格销售获取大奖机会的网络一元购,可以认定为赌博;部分网络一元购涉嫌诈骗。所以,结论肯定和媒体宣传的不一样仅是部分网络一元购,而不是全部一元购。其实,咬文嚼字是非常不能说服人的,所以,还是先来个法院判决吧。有一位不信邪的吃瓜群众,从2015年开始就一直执着地和一元夺宝打官司,管辖权被提异议后,还从山东省把官司打到了广东省。最近,这个历经近两年的诉讼案件终于结束,裁判文书流出,结果令人唏嘘。原告诉称:2015年2月原告参加被告网易公司(www.163.com)开发的一元夺宝活动(1.163.com),通过1元人民币购买网易网盘1M储存空间赠送1个夺宝币的形式参与夺宝活动,形成了原、被告之间的事实合同关系。根据活动规则和网站首页春节活动公告,一元夺宝活动中奖结果应该在2015年2月25日00:00:00时开始增加彩票重庆时时彩的开奖号码作为干扰项,计算得出最终的中奖号码。然而在2015年2月25日所公开的一元夺宝活动中奖结果中,网易公司并没有将重庆时时彩彩票的号码加入到干扰项,而是直接在某件奖品的全部夺宝号码分配完毕后,根据网友的夺宝时间计算出一个号码作为中奖号码。网易公司在没有进行任何网站公告声明的情况下没有按照活动的规则进行开奖,单方面擅自违反活动约定,造成开奖结果不实,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完)。是的,这位原告,就把话讲到这里就结束了,至于说什么赌博、诈骗或彩票,硬是没吐一个字,令人唏嘘。而最令人唏嘘的,是法院的裁判结果故网易公司在2015年2月25日的一元夺宝活动中未按规则开奖,已构成违约。考虑到当日网易公司一元夺宝活动的所有开奖结果已对公众公布,奖品也已实际发放,至今近一年十个月,现客观上无法收回当日一元夺宝活动所有获奖者的奖品,故赵娜主张撤销2015年2月25日网易公司一元夺宝活动所有夺宝结果,并根据规定重新开奖,事实上不可能履行,故本院对赵*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依法予以驳回。这说明,法院判决认为原告和被告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之间在线签署的《一元夺宝服务协议》并不是无效合同,而是合法有效的协议。当然,不知道广州这位法官如果当时能拿到《关于网络一元购业务的定性和处置意见》文件,该不该会有冷汗。三以后,这样的公开判决文件估计会越来越少了,因为很多一元购网站的在线协议已经把争议解决设置为提交仲裁处理,而保密性颇强的仲裁文书,就不是这么任性公开可得了。甚至,已经有法院认定一元购的仲裁条款有效,法院裁定不予处理。再回到定性意见中的细节,对纯粹以1元价格销售获取大奖机会的网络一元购,可以认定为赌博。什么是对纯粹一词的正确理解十分重要,也决定了一元购是不是赌博性质。一般百言,纯粹指的是用户花了1块钱,买了一个等待开奖的机会,这会是典型的赌博,以后再有一元购或一元夺宝类网站敢这么玩,公司主要人员应当以开设赌场罪或聚众赌博罪被课以刑罚,而市面上其实纯大部分一元购网站是这么个玩法,所以当地金融办会不会移送或移送多少一元购赌博案件,就看这份意见能执行到多少程度了。进一步,假设用户不是纯粹购买获得大奖的机会呢?例如,用户先购买网站的虚拟货币或游戏道具,然后通过活动再参加抽奖活动,或者用户先购买有价值的在线服务项目(例如在线存储空间或网盘等),然后网站向用户赠送虚拟夺宝币,用户拿了免费的夺宝币再参加网站的抽奖活动。这些情况下,用户买的其实不是中奖机会,而是可使用的在线服务,只不过获得了免费的抽奖机会。这些,作为互联网公司在产品设计中,一定是需要作为重点考虑的内容,合规的设计要义可能就在一念一间。至于说部分网络一元购涉嫌诈骗,总体上个人还是倾向于认为大部分的网站确实想开展正常经营,涉嫌诈骗作死的总归是少数,而且即使发生小规模的以次充好、不寄送奖品等,也是非普遍性的买卖违约现象,也不会被定性为诈骗。最后,这次出手对一元购定性的是央行金融市场司,而不是工商或公安部门,令人费解。主管互联网金融的机构,是要将一元购纳入到互联网金融范畴么? 为了剖析一元购热门投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制作独家专题《电商标配?有奖销售OR博彩?疯狂扩张的一元购究竟是个什么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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