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购物海关提醒 海淘邮寄回国注意通关规定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07-25  浏览:186  海淘动态

随着出境旅游的不断升温,不少市民选择出境购物或海淘代购国外产品邮寄回国。常熟海关提醒广大市民,境外购物商品邮寄回国,要注意遵守海关相关政策规定,不要因一时疏忽导致所购商品无法通关或增加无谓负担。
提醒一:提前了解限值限量的海关规定,按章缴税
海关总署2010年43号规定,“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之外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如超过规定限值,即需交邮政企业退运或按货物进行报关,不能按照个人物品验放。但按规定,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过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征税进境。因此,女孩子喜欢的手袋皮包等邮寄回国,如果总价超过1000元人民币,那一次只能邮寄1个。
根据海关总署2012年第15号公告,进口行邮税按照完税价格乘以税率的公式征收,根据物品种类不同,税率分为10%、20%、30%、50%四档。常见物品的行邮税率分别为,手袋、钱包等,税率10%;化妆品,税率50%;手表,10000元以下税率20%,10000元以上税率30%;酒、烟草,税率50%;奶粉,完税价格200元/千克,税率10%。
现在IPHONE6S已经上市,如果购买了邮寄回国,要注意一次只能邮寄一台,税率为10%。
提醒二:请勿携带或邮寄禁止、限制进境物品
虽然有的商品大家可以在旅游国合法购买到,但是如果属于我国禁止、限制进境物品,也不可以携带或邮寄进境。这其中需要注意的商品主要有如下类别。
象牙等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在一些国家,象牙、鳄鱼皮等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可以合法买卖,但是在我国,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以及我国的《海关法》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的规定,没有相关允许进口证明,禁止携带或邮寄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境,否则一旦被海关查获,当事人轻则会受到行政处罚,重则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鸦片、吗啡、海洛英、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为禁止进境物品。
提醒三:携带或邮寄印刷品、音像制品入境有限额
根据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印刷品音像制品监管办法》,旅客每人每次免税携带或邮寄进境的印刷品及音像制品数量为: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10册(份)以下;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20盘以下;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或音像制品,3套以下。
超出上述数量限制,但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印刷品及音像制品,海关对超出部分征税(税率为10%)后方可放行。若个人携带、邮寄上述门类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分别超过50册(份)、100盘、10套的,以及具备其他构成货物特征的情形,海关将不视作个人物品,将按照货物进口的监管规定,对全部印刷品音像制品依法办理报关、纳税等手续。
此外,市民朋友需要注意,购买的印刷品和音像制品内容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印刷品音像制品监管办法》规定,不能有禁止进境内容。
提醒四:“代购”存在违法违规风险
部分旅游者趁出境旅游之际“血拼”购物,除了自用还帮别人代购,还有些甚至是“职业代购”,通过“蚂蚁搬家”的方式,将商品化整为零后邮寄到国内。
若经海关查核发现超过“自用、合理数量”或携带、邮寄物品总值超出限值未依法申报,根据《海关法》第八十五条:“个人携带、邮寄超过合理数量的自用物品进出境,未依法向海关申报的,责令补缴关税,可以处以罚款。”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自然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门槛”在于偷逃应缴税款额是否达到5万元。如果超过5万元,当事人的行为便可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一经查获将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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