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破电商信任危机需建监管机制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11-17 浏览:82 海淘动态
淘宝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口水战以双方握手言和暂告一段落,但由此暴露的电商行业假货问题被无限放大,折射的电商监管和法律漏洞或更加致命。眼下,国家工商总局这份由白皮书改完会议纪要的文件中披露的阿里系五大问题,已成为海外律所大规模集体诉讼和做空机构围攻的焦点,华尔街分析师更集体下调了阿里巴巴目标股价。从聚美优品的奢侈品假货门,到淘宝的掐架门,假货问题俨然成为我国电商行业发展的最大毒瘤,威胁到国际市场对中国企业、科技行业甚至市场环境的信任度。经过十几年野蛮增长的电子商务面临新的阵痛,监管部门要适应互联网发展规律,亟待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规范整个行业发展。中国电商频遭信任危机国家工商总局1月23日发布的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数据中,淘宝网正品率不足四成的结论引发淘宝和工商总局的口水战,后者祭出的《白皮书》更掀起市场轩然大波,衍生出海外市场对中国电商的信任危机。加之2014年四季度业绩未达预期,1月29、30日两个交易日,阿里巴巴股价连续大跌超过12%,连带多只中概股跌幅超过了4%,蒸发600亿美元,其中阿里巴巴跌去330亿美元市值。截至目前,已有7家美国律所宣布对阿里巴巴提起诉讼。华尔街分析师更集体下调阿里巴巴目标股价,其中,巴克莱银行将目标价从115美元下调至110美元。高盛集团维持中性评级,同时将其目标价从104美元下调至98美元。综观事件的导火索,此次抽检本身的确存在瑕疵。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认为,一是就程序而言,工商总局没有及时将抽检结果通知卖家。同时,相比网络交易庞大的数量,工商总局仅凭非常有限的样本做出结论,难免不尽客观。二是就内容而言,非正品并非法律用语,不代表一定是假货。抽检结果中的非正品的概念与消费者日常的理解也不完全一致。他也同时表示,淘宝在公开信中模糊假货问题焦点,难免有恶意炒作、转移舆论焦点之嫌。此次工商总局发布监测结果,虽由网络监管司司长直接负责,但代表的是工商总局而非司长个人的行为。淘宝在两封公开信中将矛头直指司长个人,明显有失偏颇。而这场口水战暴露的电商假货问题受到更大范围的关注。工商总局公布的名为《关于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行政指导工作情况的白皮书》,直指阿里系网络交易平台存在主体准入把关不严、对商品信息审查不力、销售行为管理混乱、信用评价存有缺陷、内部工作人员管控不严等5大突出问题,由此使阿里系陷入海外集体诉讼危机。据悉,截至目前,已有包括Pomerantz LLP、Levi & Korsinsky、Robbins Geller Rudman & Dowd等在内的7家美国律所展开对阿里巴巴的调查。中国律师郝俊波也于1月30日公开发布阿里巴巴投资者的集体诉讼征集令。阿里陷集体诉讼危机1月30日,来自国家工商总局的消息显示,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会见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马云表示,阿里巴巴将配合政府打假,加强日常线上巡查和抽检。一场政企掐架迅速平息。当天,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上述白皮书实质是行政指导座谈会会议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分析认为,这意味着美国律所提起的诉讼将失去证据支撑。不过,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委员会专家、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国富认为,武断地说会议记录不会成为证据,未免过于乐观。他表示,美国律师事务所的证券欺诈诉讼可以有多个事由,例如高管渎职、重大信息披露不充分导致股民受损等。白皮书改变为会议记录后,失去了政府的公信力背书,无法直接作为政府结论性文件使用。如果7家律师事务所是针对该‘白皮书’的结论所证明的事实来起诉,显然会失去强有力的证据。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这几家律师事务所的起诉是针对‘阿里巴巴未充分公开政府部门对其具有重大影响的调查等事实’,则‘会议记录’对该事实仍具有很强的证据效力。律师说法:亟待设立统一的电商平台监管机制和追责机制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但假货侵权、价格战、虚假促销、售后服务不当、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如影随形,成为企业和行业发展的痛点。去年,接二连三的假货风波就重创聚美的品牌信任度。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尤其监管不到位的漏洞越发凸显。从法律上而言,赵占领认为,在现行法律框架中,电子商务跨地域交易的特点与中国法律监管和司法实施的属地管辖产生矛盾,增加了执法和维权的难度。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专门的电子商务法律,在对网购交易的监管方面存在诸多难题。对此,而于国富坦言,由于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所以整个立法过程需要经过立项、起草、讨论等长时间的工作。据悉,2014年,我国正式启动了电子商务法立法工作。我国首部《电子商务法》草案有望下半年完成。相对于电子商务法律上的缺失而言,监管不作为或是困扰电商行业打假的最大障碍。对此,于国富认为,假货不是电子商务的必然属性。所谓顽疾之说,只是一些网络平台及其保护伞的推辞而已。对于网络平台的监管难度并不大于对于各地传统市场的监管难度。在一个统一的电子商务平台上,很多假货只需要简单的网络检索就可以被发现,并且只需要简单的屏蔽其网页就可以使其下架。甚至平台可以通过事先的网络关键词屏蔽就可以避免相关假货再次上线。归根到底,假货泛滥的现象是网络平台及其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并未负起足够的监管责任导致的。如果国家能够适应网络电子商务的发展特点,设立严格、统一的网络电商平台监管机制和追责机制,将在很大程度上避免网络平台及监管机关的不作为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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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中国电视电商为何不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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