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见:汽车电商尚处摸索阶段 官方观望态度渐显?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11-04 浏览:125 海淘动态
经过了长达数年的博弈,《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终于出台。4月14日,商务部在官方网站上登出《办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2005年出台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即将退出历史舞台。Tsingauto了解到,商务部早在2016年1月6日就发布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从“征求意见”到最终发布,间隔了长达一年多的时间。根据商务部的解读,相较此前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新《办法》最大突破在于打破了原有汽车品牌单一授权模式,汽车企业可以多方式多渠道销售汽车,企业直销模式也在允许范围之内;此外,经销商也可以多品牌销售。对于“多方式多渠道”销售的认可,被认为是对包括汽车电商在内的方式开了绿灯。但即便如此,《办法》对汽车电商的态度,似乎在由“积极鼓励”转为“放行观望”。Tsingauto对比出台的《办法》和去年1月发布的《意见稿》发现,《意见稿》中第六条中“推动汽车流通模式创新,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的说法,在正式公布的《办法》中被删除。对此,一位参加4月14日上午商务部沟通会议的人士向Tsingauto透露,对于这一项改动,商务部相关负责人的解释是:汽车电商还处于探索阶段,不太成熟,该如何进行规范是需要一段时间进行摸索的。适用于现有法律法规的汽车电商还可以继续发展,后续针对互联网销售的问题,商务部会再酝酿对其进行规范和约束。实际上,汽车电商在2014年开始集中爆发,而这也是业内开始探讨2005年版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需要修改的一年。彼时包括易车、汽车之家、阿里等平台纷纷开始了对于汽车电商模式的探索。然而,当时间推移到了2017年,汽车电商却并没有革命性的进步出现。不仅如此,业内专家、经销商、主机厂对汽车电商的态度都开始趋向于保守。“汽车电商仍然是一个集客的工具。”流通协会副秘书长郎学红告诉Tsingauto,汽车电商的绝大多数交易量仍然来自促销活动,例如双十一、双十二等等的购物节,仍然是一个促销的集客工具,将线上的销售线索引流到线下。不仅如此,电商依靠“低价”收车的模式也受到质疑。此前一位汽车品牌的总经理也向Tsingauto明确表示:“如果用汽车电商给我们的报价来卖我们的车,用我们自己的经销商渠道,卖出的数量至少是十倍。”在效率和发展模式都存疑的情况下,《办法》对汽车电商态度转变也就不足为奇。不管电商是否出现在《办法》中,对汽车电商业务均不会带来巨大的影响。“这对我们现有的电商业务并没有太多影响。”一位汽车电商平台的负责人告诉Tsingauto,目前的线上线下渠道是需要充分结合的,电商是离不开经销商而独立发展的。也有观点认为,去掉“推动汽车流通模式创新,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的提法,是对线下经销商的保护。从某种意义上说,电商渠道的出现动了线下经销商的奶酪。实际上,据Tsingauto了解到,在《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已经有多轮小范围征求意见,其中关键条款争议很大。在此基础上,去掉对汽车电商提高支持力度的提法,或许也是缓和线上与线下经销商矛盾的办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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