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沪等10市暂不适用“1239”监管方式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11-01  浏览:61  海淘动态

海关总署近日发布了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2016年第75号),并从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据悉,新增列的监管方式代码为1239号,全称为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A,适用于境内电商企业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一线进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公告同时指出,包括天津、上海、杭州、宁波、福州、平潭、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等在内的10个城市暂不适用“1239”监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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