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解决养老问题?应加大养老服务建设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11-13  浏览:51  海淘动态

1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加大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力度,相关制度框架已具雏形,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及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设备配置都有了大幅度提升。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虽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展很大,但整体上仍滞后于老龄化的发展形势,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怎样解决养老问题?首先,以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明确养老机构的核心定位。养老机构的核心定位应是解决老年人,特别是高龄、失能、不能自理的老年人的护理问题,而不能仅仅停留在提供老年人社交的平台。对于这些老人,不仅需要全方位、不间断的日常生活照料方面的服务,甚至更需要及时、稳定、有效的医疗、保健和康复护理的服务,而这些恰恰是居家养老难以满足的。其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应该更加重视居家照料。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应是防止或尽可能避免老年人过早地进入养老机构及医院,这在大多数发达国家已是共识,但我国目前却是更偏好机构养老。偏好机构、追求床位数的结果,一则管理、服务等软件跟不上,二则出现因床位闲置导致的需求诱导,而这一需求往往并不是真实、适宜的。第三,有效的社区服务对于老年人居家养老十分必要。可考虑将社区的养老服务中心与现有的老年人食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站、老年人协会、志愿组织等资源进行整合,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尽可能全方位的服务,例如,日间照料、临时照料、饮食及送餐上门、家庭照料、康复理疗、健康教育和社会活动;当然,也可根据实际需求,配备一些临时床位。同时,将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功能予以拓展,为家庭照料、居家养老提供相应的技术等方面的指导与支持,从而真正发挥其作为“资源中心”或“支持中介”的作用。第四,建立服务标准,为政府监管与购买服务创造条件。借鉴杭州“两标准两办法”的经验,积极培育社会化养老服务实体,为政府加强管理与购买养老服务创造条件。当然,只有经过需求评估、符合特定标准的老年人才能享受到相应的服务。一方面,通过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明确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诸如购买内容、购买对象、资金来源、购买规程、合同管理和监督、评估等项目的基础内容;另一方面,健全扶持政策,在资金、税收、项目等方面向社会组织倾斜,并通过建立合理的评估监督机制,以确保养老服务购买双方的权责一致。最后,低级别、低工资的护理员不可能提供高质量服务。护理员需要专业化,更需要提高他们的待遇、地位及技能,来发挥他们在社会照料方面的作用。在继续完善养老护理员培训体系的同时,还需进一步合理设置护理课程与增加等级证书含金量,以促进护理的专业化、正规化,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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