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额支付制约电商发展 互联网金融监管应适度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11-26 浏览:70 海淘动态
近期,中国(义乌)世界电子商务大会举行了,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副司长聂林海在会上发表了讲话,针对近期电子商务的发展情况,他表示电子商务现在正面临着包括限额支付在内的几大制约,这些都急需解决。聂林海说,电子商务经过高速增长后,目前面临一些制约因素和瓶颈。例如在互联网金融方面,关于限额支付,商务部正在跟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政府的一个重要任务是促消费,但这个限额会影响消费者在网上购物的便捷性”。一个月前,央行向第三方支付企业下发《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和《手机支付业务发展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的核心内容是对个人支付账户转账、消费额度设限,此举引发了市场反响。央行:对互联网金融不应管得过死据新华社电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司长穆怀朋10日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高峰论坛上透露,人民银行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加紧制定《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这份意见作为“顶层设计”,将成为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制度基础。穆怀朋表示,从整体上看,现有法律规则还没有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属性作出明确定位,有些从业机构的业务活动也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有效规范。从当前的情况看,一些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运作模式和业务流程,可能“越界”进入法律上的灰色地带。一些创新产品和业务,尚未有权威机构对其安全性进行充分的检测和认证。穆怀朋还讲到,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是必须的,但不能监管地过死,要给互联网金融留出发展的空间。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个人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以及网上基金销售等业务的本质内容,仍然是传统金融所处理的支付、借贷、股权融资和投资的业务。因此,可以在现有的金融监管部门的职能框架内,对互联网金融实行分类监管。这样监管方法既能对互联网金融起到很好的监管职能,也不会制约电子商务的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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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零售行业的O2O营销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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