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网络购物需谨慎 七日无理由退货存限制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11-06  浏览:101  海淘动态

“双11”促销即将来临,昨天,南京市工商局对10家平台商和20家大型线下企业组织了“双11”行政指导、行政约谈会,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七日无理由退货”是指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工商局发布“双11”网络购物消费警示(一)看清网站促销规则。面对花样繁多、“触目惊心”的促销信息,消费者应仔细阅读促销规则及返券使用规则,避免踏入循环消费陷阱。(二)量力而行,理性消费。事先根据自身需要,量力而行,罗列好购物清单,提前看好商品价格,避免商家“先涨价再打折”。(三)选择正规、有经营资质的购物网站。正规网站一般在主页面下方都有工信部的ICP认证标志和工商部门的“红盾”标识,不要轻信非正规网站的“低价”、“折扣”等宣传。(四)看清商品描述评价,做到心中有数。交易之前,要认真阅读交易规则和商品说明,仔细查看交易记录和卖家评价,并向卖家了解商品的售后服务如何。(五)细心核对信息,避免错发漏发。付款前,须再细心核对一遍所购商品的规格、数量、颜色、邮编、送达地址等,避免因自身输入错误导致经济损失和消费纠纷。(六)选择正规交易途径,确保支付安全。尽量选择正规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和支付平台进行结算或者选择货到付款,避免直接汇钱给对方。另外,使用银行卡付款时,须确保卡内金额数量适当,防止银行卡被盗刷。(七)提前留存交易证据,做好维权准备。包括交易商品编号、商品图片、商品促销信息截图、交易时间,以及与卖家的聊天记录等,一旦有需要可依法进行维权。(八)选择正规快递公司,收货时先验货再签收。提前与商家客服沟通,选择正规快递公司。收到商品后,务必要先确定货物是否完整、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再进行签收。(九)合理运用反悔权。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除特殊情况外,网购商品可自收到货物起七天无理由退货,若消费者收到货物后不满意,应及时与商家沟通,行使七天无理由退货权,避免遭受经济损失。(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如果产生纠纷,在与卖家、交易平台协商不统一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拨打网店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的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工商机关将及时受理,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南京市消费者协会也发出消费提醒一、应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交易过程中不可透露自己的账户或私人信息。一旦遭遇交易失败,先与电商交易平台进行联系,不可轻信“客服”发来的退款链接,切忌透露卡号、姓名、生日等任何私人信息;二、接收商品包裹时,应“先查验、后签收”。由于快递商品自签收之日起开始计算退换货时间,消费者务必打开查验后,方可签收,对商品有异议时当场拍照取证,予以拒收;对于货到付款的消费者,更应在查验无误后方可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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