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电商企业禁用“最后一天”“马上涨价”等字眼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12-01  浏览:52  海淘人物

近年来,烟台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接到的价格投诉逐年增加,仅上半年就达到2000多件,其中不乏对电商企业的投诉。昨天上午,市区两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联合召开电商企业价格政策提醒会,对目前从事网上销售产品的企业存在的一些价格问题进行了讲解。网上商品销售价格优惠不能乱标由于电子商务自身发展的一些特性,消费者对于网络销售的价格规范相对较少。不过,随着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对网购进行维权。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多次接到对我市一些电商企业涉嫌虚假价格优惠的投诉案例。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网上销售商品同样不能随意标价,定价,更不能随意写出优惠。例如,网上销售的商品经常出现划线价,在商品促销活动中的标示价为64元(用横线划去),促销价为24元,如果没有具体说明这64元的含义,那么就默认其为商品原价。根据价格法法规,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活动前七日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必须有发票等证据来证明,否则就是虚构原价,违反价格法。所以,电商必须将优惠前的价格进行说明,究竟是吊牌价,还是专柜价等。禁用最后一小时等误导性宣传语除了优惠价格上的一些问题外,现在电子商务企业还存在使用误导性宣传用语的情况,这都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网购的市民经常会在网上看到销售者使用最后一天、最后一小时、马上涨价等促销字眼,这些都是不符合法规的。同样,特价、全网最低价、清仓价等价格表示不真实、不准确,没有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说法也禁止使用。从提醒会现场了解的情况来看,现在从事电商的以年轻人居多,很多人对于价格法等并不了解,容易造成违法情况出现,如果被职业打假人利用,可能会造成较大损失。建议电商企业重视这一问题,多学习了解价格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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