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冰洁:自媒体恶意揣测造成不良影响的构成名誉侵权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10-26  浏览:72  海淘人物

9月23日,备受关注的阿里巴巴起诉自媒体人葛甲一案,在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葛甲作为被告方,就淘宝是否卖假货、自己的文章是否对阿里业绩造成损害等问题,对原告方阿里巴巴进行了提问,控辩双方围绕葛甲的自媒体文章是否构成恶意诋毁等问题展开了激励辩论。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王冰洁律师认为:自媒体人恶意揣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构成名誉侵权。如果评论报道是依据新闻事实来做的,是公正、善意、为了公众利益的,通常情况下应当免责,也就是说允许评论的言辞有一定的感情色彩和个人倾向,表达观点的权利、批评之风应该被法律所保护。但如果自媒体人的评论报道在无任何事实根据的情况下,恶意揣测、攻击对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应当构成名誉侵权。(详见全文:《【电商快评】电商研究中心律师评阿里IPO后第一案》) (文/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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