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占领:刷单入刑是对炒信组织者的震慑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12-01  浏览:99  海淘人物

6月20日,全国组织刷单入刑第一案在杭州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刷单炒信平台零距网商联盟组织者李某某通过创建网站和利用YY语音聊天工具建立刷单炒信平台,非法获利90余万元,余杭法院据此判处被告人李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并一审判决5年6个月,连同原判有期徒刑9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9个月。此案是阿里巴巴运用大数据主动发现并向警方输送刷单线索,进入刑事宣判的第一案,也是余杭成为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互联网司法研究中心杭州基地以来审结的第一例涉互联网犯罪案件。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赵占领表示,《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主要是行政责任,而从刑事角度而言,我国对于刷单炒信行为还没有直接的规定。尽管此前工商部门和相关的电商企业对刷单炒信投入很大力度,但仍存在专门从事刷单炒信工作的平台或组织。追究刑事责任目的是为了净化市场环境,同时也将起到对刷单炒信行为组织者的震慑作用。详见快评原文全文:《【电商快评】刷单炒信也是犯罪评全国刷单入刑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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