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电商改变消费习惯,政府税收锐减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08-23  浏览:171  海淘指南

澳大利亚人最近几年的消费行为发生很大的改变,特别是网购方面,越来越多消费者选择购买免税(PS:商品及服务税)产品,这让想要通过征税增加财政收入的澳大利亚政府备感压力。
从澳大利亚媒体近日的报道中了解到:澳大利亚财长Joe Hockey称将在即将举行的G20峰会上提议,外国企业把商品售往澳大利亚时,必须收取商品及服务税。
他说:“现在有很多家公司向澳大利亚消费者直接提供各种服务,但并没有承担商品及服务税。 在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情势下,澳大利亚政府必须重新考虑改革税制,以便适应21世纪的要求,因为跨境电商带来的减税对澳大利亚政府是个不小的财政压力。自2002年以来,澳大利亚消费者购买的免商品及服务税的产品越来越多,导致这方面的税收急剧下降。”
据统计,2002-03年,商品及服务税占澳大利亚GDP的3.9%,到2013-14年下跌到只有3.5%。这相当于来自商品及服务税的税收收入下跌了超过60亿美元。
澳大利亚人在健康、教育、房租和金融服务方面的消费越来越多,而且都是免商品及服务税,这部分的家庭消费支出比例从2002-03年的33%升至2013-14年的40%左右。从数据不难看出,这方面的税收下降非常多。
不过,澳大利亚社会服务委员会主席戈尔迪表示,希望艾伯特政府(Abbott Government)不要将商品及服务税改革作为迅速解决税收问题的快速方案。戈尔迪认为,商品及服务税改革非常值得商榷,因为这样征税很有可能会变成累退税,这对贫困的家庭打击会很大。据悉,所谓的“累退税”(regressive tax)是指随着课税基数增大而降低税率的税种,通常认为税率递减是不可取的,因为穷人支付税款占其收入的百分比会比富人高。
澳大利亚支持商品及服务税改革的人士则称:“征税没关系,我们所应做的事情是用税收补贴最低收入群体。”
不过,戈尔迪却不这么看。戈尔迪说:“这样的想法不错,不过这种看法显然没有考虑到政治因素造成的诸多现实问题,结果可能是低收入家庭没有得到公平的补贴。”
商品及服务税是澳大利亚第三大税收来源,2013-2014财年征收的该品种税款达560亿美元,占澳大利亚政府税收总收入的16%,这部分税收全部分配给各州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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